第一六一章 跟着我有肉吃(中)(1 / 2)

有人能听懂,有人听不懂。

但食物的诱惑却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不是被两百架强弩指着,估计锅都能被这帮已经快要饿疯了的家伙吃掉。

“怎么,没有人么?”杜荷等了一会儿,见没人上前,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公子……”女人突然开口说道:“以前的头人也这样做过,只是……,出来的人都被……被带走了,再也没回来,肉,也没吃到。”

杜荷微微一愣,敢情那个逃走的家伙临走还坑了自己一回。

摇摇头,杜荷无奈的对女人说道:“你来想办法,我不管你怎么跟他们说,总之,我需要选出两百人给我干活,去砍竹子。以后这里的规矩就是,干活儿有肉吃,不干活儿,那就只能吃野菜。”

交待完这些,杜荷索性不在管这边的事情,蹲到一边逗小屁孩儿玩儿去了。

小家伙三四岁的样子,说话奶声奶气,却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成熟,如果说谨小慎微是生存环境造成的,那么拿东西之前行礼道谢则代表他受过很好的教育。

生存在一群连字都不认识的奴隶中间,杜荷可不认为有人能够教一个朝不保夕的孩子礼仪,那么能够教孩子的只能是那个女人。

真够神秘的啊!

用棒棒糖做赌注,杜荷与小屁孩石头剪刀布玩的游戏,赢了咬一口小屁孩的猪蹄,输了就给小屁孩一颗棒棒糖。

很快,小屁孩儿手里的棒棒糖就多的握不住了,杜荷也差不多吃饱了。

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一个猪蹄显然有些多,杜荷就算吃掉一部分,余下的也足够他慢慢吃,倒是那些赢来的棒棒糖,让小屁孩儿很是开心,高高的举着跑去跟母亲分享自己的喜悦。

孩子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单纯,短短一天时间就让他忘记了曾经的苦难,融入了新的环境。

这一切都被那些僚民看在眼中,再加上女人的劝说,那边终于有人勇敢的踏出了第一步,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两百人,很快便凑齐了。

几乎是抱着赌命的心态,这些人美美的吃了数年来第一顿肉,等到站起来的时候,杜荷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挺开心的,照这样下去,估计这一千四百多人很快就会成为自己的手下,等养上个把月就能派上用场了。

收拾好心情,安排人给这两百人发了柴刀,打发他们去周围的山里砍竹子。

望着那两百人离去的背影,余下的一千多人心情复杂,如果刚刚胆子大一点,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吃到一顿肉?

干活儿嘛,在哪儿不是干活,留在寨子里难道就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