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居然和吴笛成了同桌(1 / 2)

--------一个普通男生的视角----------

我早就已经说过,我的名字叫做邱洋,是个很普通平凡的高三学生,大概我最擅长的,便是摸清楚班主任的动向了。《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我们的教室在二楼,斜对面的行政楼中的一间便是班主任的办公室。

如果某一天晚上我想要逃走,就必须要先去踩点,这个时候我就要看看老师的办公室的灯有没有亮。

如果他的办公室的灯没亮,那就说明他不在。但这只是说明他现在不在,不一定说明他一会就不来。当然,如果灯亮了也不一定他就在里面,可能他正在家喝着茶水看电视。所以我还要摸清班主任的作息时间,知道他哪天晚上会去给学生补课来不了,弄清楚哪天晚上他要去接他的孩子不能过来。

我通过许多途径得到了我想要的信息。于是,他的生活规律就决定了我的作息时间。

但是还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逃课是一种放纵,而且容易上瘾,那种想要自由的感觉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控制。

说到自由,我不由想起了我现在这位同桌吴笛的个人专刊《自由》,我当然并没有买过她的这本写真集与散文集,但是当时比较喜欢看小说的我,也曾将室友珍藏的《自由》借来看过。

我承认在某一瞬间看到吴笛的那些绝美的写真照片时,便被深深的吸引了。但我更加知道,这种吸引跟爱情没有什么关系,我想只要是男人,应该都会被这样美丽的女孩所吸引。

但我知道,吴笛离我实在太远了,远到连真实感都没有。

《自由》上的那部《随想录》其实我也很喜欢,那样清新淡雅的散文,让人读来感觉很放松,就好像真的在与作者本身交流一样,也难怪那么多喜欢吴笛的男生会购买一本珍藏起来。

我当然没有去买。因为我就没有买杂志的习惯。我时常等到同学们第一时间看完那些杂志后,才问他们借过来慢慢看,最后再还回去,或者干脆那些同学不要了。那我当然就保留了下来。至今就凭这样的“蹭杂志”。我收集了很多杂志。

话又说回来,以我的家境,也不可能负担得起那一笔杂志费用的支出。我看网文就已经费了很多钱了,还好网文的价格非常便宜。

不过因为我非常喜欢《灌篮高手》,所以买了一部精装版,我每次都觉得我会被里面的正能量弄得热血沸腾,然后投入到学习中去……结果却总还是那样让我失望。

我这才明白,原来热血这东西能够激发力量,是主角才具备的。

我不是主角,连配角都算不上,我啊,是这个冰冷世界的龙套呢。

我知道,在吴笛回到了华夏之后,《自由》的第二期也终于上市了,这显然是记录了她在美利坚的交换生生涯。

我看到班级里的男生在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本非常昂贵的杂志后,往往喜欢跑到吴笛的视线范围内去阅读,我知道他们想表达些什么意思,无非是——吴笛同学,我是你的忠实支持者,请多看我一眼吧,多关注我一下吧。

就像一只只卑微的犬类……我记得以前有小道消息说,吴笛是不会记得任何一个男生的姓名的,真是无情啊。

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什么,因为我在我喜欢的女孩面前,何尝不是这样?像一只摇尾乞怜的负犬,或许我使劲摇尾,对方也不会关注一下。

我曾一度沉迷于网络都市校园小说,主角就和我一个鸟样,然后因为他无视了一个漂亮的女孩,结果这女孩就恨上他了,最后自然由恨转爱……我真想说,不愧是主角,我到现在就没被漂亮的女孩正视过,更别说去无视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