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人一倒霉吧,喝口凉水都塞牙!
方宇觉得自己就是这种人。《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从小,自己就被老头子收养,呆在那连看母蟋蟀都是奢侈事情的穷山沟,伺候那有手有脚却连吃饭都懒得张口的怪老头十几年。好不容易怪老头让自己下山,说自己大了,也该出去闯荡一番了。但是,紧接着却说要自己肩负保镖一职。
保镖是什么?说好听点,叫做贴身保姆。说难听点,那就是帮人挡刀、挡子弹的人;在雇主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要第一个出来。危险,永远都是自己第一个面对的,危险度极高。
这是什么事?
方宇顿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难道自己天生就是服侍人的命运?
不过,现在的他,也是开始认命了。|当然,并不是他不想反抗,而是不敢,没有能力。这老家伙,虽然七十多岁了,但身手很好,自己一身本领都是他教的。
早在几年前,方宇认为自己已经学有所成,然后,便是趁老头上厕所的时候,准备偷袭。不料被老头随意一脚,踹进了粪坑。
想起了那时候落入粪坑的情景,方宇小腹处,也是有些翻滚。
呸呸呸!
狠狠啐了几口唾沫,方宇斜靠在床上,闭目沉思。
嘎吱!
房门被推开了,老头子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方宇床边。他身材瘦小,半秃的头上,散发着一抹油光,几根花白的头发也是快要斩断与头皮联系,一对深陷的小眼睛镶嵌在那布满褶皱的老脸之上,下巴处,一大把胡子胡乱粘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