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首先立项,寻找投资,制作,发行!
这里的发行,可不仅仅只是电影上映,还有囊括了各种版权的发行。
而这方面的渠道资源完全掌控在好莱坞的几大巨头手中。
或许他们无法绝对垄断,但是却是相对垄断的。
因为或许有一些小发行公司,他们也能发行电影,甚至一些公司也能做到,很多银幕数量的发行。
但是小发行公司在宣传方面,却是差的太多。
巨头们的旗下的发行公司是怎么赚钱的?
首先,常规的发行分成,这部分是发行公司直接的利润。
不管你电影票房多寡,这部分分成发行公司都是会按照比例抽取的。
其次是宣发预算。
通常来说,对于相对比较看好的电影,发行公司都会垫付宣发预算。
包括,宣传预算,以及发行拷贝成本等等。
后者没什么可说的。
但是前者却是很有的说道了。
首先,对于发行公司而言,宣传费用这一块,他们虽然垫付,但是本身是因为这部分对于发行公司来说就是有利可图的。
特别是掌控了大量的宣传渠道和资源的巨头来说。
比如预算当中,买下某个报社的版面需要支付多少钱,但是很多时候,他们都会优先选择集团母公司旗下的公司。
可以说是左手倒右手。
然后,等电影上映了,这笔钱,他们是要优先从电影票房分成当中扣除的。
唯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就在于,票房分成甚至低于垫付的宣发费用。
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可能性是很低的。
因为作为发行公司,大多数时候,他们是可以通过前期的各种渠道的反馈,对一部电影进行一定的票房预期,然后才制定宣发计划。
所以,最赚钱的,最稳妥的永远都是发行。
电影大卖,那自然皆大欢喜,发行公司能大赚一笔,制片方也能分到不菲的利润。
但是如果电影亏损,那么首先亏的是制片方,而不是发行公司!
举个例子,一部电影成本一千万,发行分成百分之十来计算,宣发预算三百万!
结果票房只有一千万!
那么这个时候,和院线的分成按照百分之五十来计算的话,也就是说,院线会给发行公司分过去五百万的票房分成。
这个时候,发行公司要先抽走一百万的发行分成,然后,再扣除宣发预算三百万,最后制片方只能拿到一百万的分成。
而事实是,发行分成通常来说,百分之十的发行分成,对于外来者电影公司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内的电影,宁愿卖断,也不愿意正常发行的原因所在。
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天坑,除非像王逸凡这样的,本身有很大的知名度,对电影有很大的自信的导演的作品,否则的话,反而大多数时候,一些国内的电影在好莱坞通过正常发行的方式发行的电影,往往都是亏损的。
当然,电影如果大卖的话,那么自然还有其他方面的收入,比如版权周边的收入。
但是电影如果卖的不行,那么这些以电影票房为参照的版权和周边收入,也就不值一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