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九十八章 让他先告怎么样(1 / 2)

汤尼黄看着年轻,其实也真的不大,现在才三十多岁,加上港岛精英善于收拾打扮,在置装顾问的捯饬下,看上去竟然也就二十多的样子。</p>

经过一番交流,周至才知道汤尼黄之前一直是法律专精,因为对古代艺术品感兴趣半道收藏,在留学期间遇到了林婉秋,倒是积累了不少的古玩知识,后来林婉秋去嘉德的时候便将他也拐了过去,帮嘉德干了几年的法务顾问,考上大状以后才去的辅德,但是一般涉及到古代艺术品方面的官司,港岛的藏家们都喜欢找他,也算是从半路干成了专精。</p>

对于汤尼黄来讲,现在的问题还没到诉诸法律的时候,原因很简单,证据不足。</p>

不仅仅是证据不足,甚至是从立案到侦破到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定罪等等等等,除了资料需要准备充分外,甚至程序都需要严谨,因为港岛的法律体系和内地区别相当大,在不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想通过诉讼将武士像寻回来,是非常有难度的事情。</p>

待到周至说出将战场转移到米国的想法,向汤尼黄征求意见的时候,汤尼黄斟酌片刻以后,似乎还松了一口气:“这还真是个不错的思路。”</p>

“请黄律师再展开谈谈。”梁平易客气说道:“我好向上级汇报。”</p>

“是这样,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卢立荣那边已经准备将武士像送往米国克里斯蒂拍卖行委托拍卖。”汤尼黄说道:“如果我们在港岛紧急提起保全诉讼,程序准备上时间会非常紧张,证据准备也会不够充分,在这种情况下,赢面不大。”</p>

“一旦败诉,之后再想要在米国重提诉讼,赢面也会变得更加渺茫。”汤尼黄说起专业来,就似乎变了一个人:“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建议的话,我还是信奉要打打的赢的官司,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周生的建议是非常可行的。”</p>

“不过要在米国提起诉讼的话,涉及到诸多国际法,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几个公约,还有中美两国的警事合作协议和米国本地的法律,你们也知道的,米国的法律体系也是一个庞杂的框架。”</p>

“所以呢?”周至发现跟律师说话有点困难,半天绕不到点上来:“我们该如何做?”</p>

“首先要让国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件准备完备,至少要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据资料。”汤尼黄拿起纸和笔在上面写起来:“至少需要包括失窃现场勘察报告、照片、警方立案报告、与案情相关的国内法律条款、啊对了,根据最近关于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分类,政府将王处直墓公布为文保单位的时间节点,也是政府能够提请法律权利的根本根据。”</p>

“啥意思?”周至有点闹不明白。</p>

“这里涉及到一个利益法权的确立的问题,我这样解释恐怕更容易理解,如果一个建筑的所有权是私人,那么在国际法上,国家是无法作为法律主体提请对这栋建筑的保护的,如果这栋建筑范围内的权属受到了侵害,只能由所有人提请当地警方进行立案调查,如果案情涉及刑事,且涉及跨国情节,则由当地警方提请国际刑警组织,由国际刑警组织转交调查请求给配合国,再由配合国的警方协助完成。”</p>try{ggauto();} catch(ex){}

“如果国家没有宣布王处直墓为保护单位,又会是什么情况呢?”</p>

“这个问题就相当复杂了。”汤尼黄皱眉道:“在很多国家会因为法律权属主体不明,导致诉讼从一开始就进行不下去。”</p>

“不过贵国的《文物保护法》的第五条里,对这方面的物权规定得非常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