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弯腰捡起兔子,拎在手上。
野生的豺狼进食,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
“黑虎,精灵,去找野猪的踪迹!”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
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激发了两狗的凶性,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
进山打猎时,如果能有猎狗相伴,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
单凭人去寻找,那就得注意地面的情况,看是否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和猪粪留下,然后寻踪找去。
但有猎狗,就只需要跟在猎狗身后,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就行。
高岳开始兴奋起来,他手里握着那把微型冲锋枪,激动的手都有些抖。
他自小生活在那种环境,是见惯了枪械的,但微型冲锋枪还是头一回见。
他臭屁的说道:“高明程,我前阵子特意在靶场练过枪了,伱待会等着看吧!我现在可是神枪手了!”
他大学考上后,高国兵大为高兴,于是找了关系,让他去靶场练枪,一边练枪,还一边把自己多年以来侦办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
虽然高岳即将前去读专门的警察学院,学习最新的刑侦技术,但高国兵相信,只有成绩优秀,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前程!
“好啊,我拭目以待。”高明程笑着说道,想起去年冬天时,高岳那拙劣的枪法来。
不过在前世,成为刑警的高岳的确拥有神枪手的称呼,可见他是极有天赋的,只不过之前需要埋头苦读,没有太多练习的机会。
黑虎和精灵在追踪野猪这一块,也算是很有经验了,它们的嗅觉发达,在经过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野猪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在食物充足时,它们什么都吃,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是很喜欢暴走的。
两人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后,透过一片林子,也看到那群野猪了。
这个野猪群挺小的,就只有三头野猪,是由一只母猪带着两头小猪在觅食,小猪并不大,大概只有四个月大左右。
在野生的情况下,野猪们一般是三到六月下崽,因为这个时候食物充足,气候条件适宜,可以养活猪崽。
而人工养殖的话,就可以通过人工干预交配时间,可随时产崽。
看到这三头野猪,高岳起初是兴奋的,随即又皱眉起来。
他有些犹豫了。
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总是让人不容易下定决心。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大致猜到了什么,于是说道:“再找?”
高岳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点头说道:“再找吧!”
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他们转身就走。
来时轻悄悄的,走时就没有那么注意了,发出的细微动静立即惊吓到那三头野猪,于是三头野猪瞬间拔腿就跑。
高明程见状也不在意,高岳心软,已经放过它们了,那么它们跑不跑,就都无所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