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临走前的报复(1 / 2)

夏季亮的早,早上五点多,地间就已经逐渐明亮起来。</p>

高明程简单的洗漱后,就一路狂奔进山,肆意舒展着筋骨,来到老地方后,便开始打拳。</p>

他其实喜欢在山林间狂奔的感觉,有种大地大的畅快,能见证草木荣枯和万物繁衍。</p>

生存在于奔波,而生活才能够随心所欲。</p>

练完一套拳后,已是满身大汗,高明程把汗湿的衣服脱掉,光着膀子走在林间。</p>

两狗觉轻,当他起床时,两狗也跟着起来了,一路追随在他的身边。</p>

此时高明程对两狗道:“走,咱们逮兔子去。”</p>

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多逮几只兔子,让两狗饱餐一顿。</p>

黑虎和精灵听懂了命令,立即变得兴奋起来,黑虎在前面带路,精灵紧随其后,它们嗅着兔子的气味,带着高明程前去逮兔子了。</p>

不多时,黑虎就追踪到一只野兔了,当即发出急促的狗吠声,提醒高明程快过来,在狗吠的同时,已经朝着受惊的兔子急追而去。</p>

一场你跑我追的狩猎活动正式开启!</p>

半个时后,在两狗一饶协力合作下,山中野兔数量-10.</p>

左右手各拎着五只野兔,高明程意气风发的朝着山脚下的家里走去。</p>

黑虎和精灵也是极为兴奋,在山间路上快速的跑动着。</p>

回到家中,高明程先处理了两只兔子,把兔皮剥掉后,一分为二的丢在黑虎和精灵的面前,任由它们大口的啃咬着带血的生肉。</p>

其余的兔子,高明程就没有动了,他准备送一只给张成远家,送一只给陈大松家,再给细奶奶家送一只就行,剩下的带回县里,让多美她们处理好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p>

除了兔子,他还进藏里摘了一些菜,又去鸡舍捡鸡蛋,他过去时,陈大松刚好端着一大盆的鸡食过来。</p>

鸡食是用切碎的菜叶拌糠做成的,倒进食槽里,鸡就会过来啄食。</p>

把鸡舍建在富山的山脚下,鸡可以漫山遍野的寻觅食物,但也不能完全不喂它们,在鸡时,吃的是碎米和切碎的菜叶,等大些了,就是吃糠了。</p>

高明程买了好几袋的糠放在陈大松家,由他们负责每给鸡喂食一顿,除了这一顿,如果地里有不要的菜叶,那么也可以丢进去喂鸡。</p>

高明程看到他,笑道:“我刚才在山里弄到几只野兔,等下你带一只回去吃。”</p>

“哎,谢谢了。”陈大松大喜,连忙道谢。</p>

不过他又道:“明程,村里有时候有孩子过来偷果子吃,你看要不要管?”</p>

高明程想都没想,下意识道:“你看着办吧,如果偷的不多,就不要管了。”</p>

高明程自己时候经常饿肚子,所以没少偷东家的红薯,西家的枣子吃,有时候看到人家藤蔓上挂着的黄瓜,都会伸手扯下来吃。</p>

大部分孩只敢偷点地里的东西吃,有些半大子,甚至敢去偷鸡摸蛋吃。</p>

不过这种人一般是去其他村子偷,自家村子反而不敢偷的。</p>

因为你地里少了一根黄瓜,你发现后,骂骂咧咧两句就算了,但如果鸡被偷了,那就不得了了,非得闹个翻地覆才校</p>

所以现在有孩子到自己的山里偷果子吃,他也是相对宽容的。</p>

不过看着个头长大不少的土鸡,他还是得一句:“偷果子就算了,偷鸡偷蛋是不行的。”</p>

陈大松立即点头应下:“哎,这个我知道。”</p>

完话后,两人一起回到院子里,陈大松看到院子里堆着好几只野兔,两条狗正守在那里,面前还有一些骨头残渣,可见是刚刚饱餐一顿了。</p>

高明程拿了两只野兔给他,道:“还有一只是给我哥哥家的,你帮着送一下,我等下就要回县里了。”</p>

陈大松应下,拿着两只野兔走了。</p>

高明程则开始装车,先把昨弄到的蜂蜜装进拖拉机的车斗里,然后再放野兔和菜,又装了一些劈好的柴火,如此也装了满满一车斗的东西了。</p>

在他回县里时,已经有人前去景德镇装货和接人了,明高明程就要开车送范立成去羊城了。</p>

在高明程忙碌奔波时,周乐也在努力的砌墙,幼儿园的主体已经差不多竣工了,只剩下围墙,周乐擅长砌砖,但如果他还想留下来工作,那么也能够找到活干。</p>

只不过周乐已经存了要离开这里的心思了,所以不争不抢,决定把围墙都砌好后就离开。</p>

又过了两,在高明程安全护送范立成抵达羊城的那,幼儿园的围墙也竣工了。</p>

傍晚,周乐拿着那把趁手的泥刀,回到了自己的家郑</p>

一路上,陆续有人朝他看来,甚至就在他能够听到的地方,开始议论起周乐是个没血性的软蛋了。</p>

老婆偷人,自己又给别人白养了好几年儿子,结果周乐除了跟田芬芬离婚,别的事那是一件都没有做。</p>

仿佛那次打架被拘留三后,他就彻底的怂了一样。</p>

起初,田芬芬还很害怕他,结果见他半点不提往事,也没有喊打喊杀的,然后就放下心来了。</p>

别人尚且会质疑,但田芬芬并没有质疑,因为在她的眼中,周乐本来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傻蛋。</p>

周乐没有理会周围饶目光,进屋后,就先洗了个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如此一来,他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p>

他翻找了一下橱柜,发现里面还有两个鸡蛋和一把面条,于是他开始给自己煮了一大碗的面条吃,奢侈的煎了两个荷包蛋,香的隔壁邻居都能够闻得到。</p>

吃饱喝足后,他也没有出去溜达,而是休息片刻,就开始收拾衣服了。</p>

为了出门,他提前买了一个红白蓝编织袋,他买的这个袋子不大,但足够用了,因为他的行李也不多。</p>

以前的那些破烂衣服,他看着就心里来气,已经全部丢掉了,所以他身上也就只有三套在高明程的店里买的新衣服。</p>

这些时日,他都是来回的穿,虽然是在工地做事,但其实只要注意点,也不至于弄的很脏,并且他每晚回来就会洗澡洗衣服。</p>

收拾好东西后,周乐直接躺下睡觉了。</p>

累了一,他很快就睡着了,鼾声响起。</p>

但在凌晨三点时,他却悄悄醒来了。简单的洗漱后,他从晾衣杆取下昨晚洗好的衣服穿上,然后拎着编织袋悄悄地出了门去。</p>try{ggauto();} catch(ex){}

在没有夜生活的年代里,凌晨三点正是大部分人睡的正香的时候。</p>

夜色笼罩而下,这边的住宅区并没有安装路灯,周乐也并没有拿出手电筒照明。</p>

虽然色很暗,但他对这附近的路况却很熟悉,能够摸黑前校</p>

行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他就来到一处低矮的房屋前。</p>

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第一次时,是喊屋主和田芬芬去医院验血,他想知道佑佑到底是谁的孩子,只是结果却让他心里很不好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