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乌鸦馆(1 / 2)

第八十五章、乌鸦馆

宛县城北,有一片低矮破旧的废弃仓库,每当太阳下山,华灯初上之时,这个白天鬼打死人的地方,就会凭空冒出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转眼便会成为整个宛县最热闹的地方。

这就是宛县有名的“鬼市”,之所以叫鬼市,是因为来这里的人,无论是买东西的,还是卖东西的,都会戴着鬼面具,哪怕再光明正大的人,也会难为情地蒙上一块面巾,不肯以真面目示人。

这里交易的东西,五花八门,只要你敢买,这里就敢卖,只要你想得出,在这里基本都能买到。

交易方式也很灵活,可以用钱,也可以易物,但是这些交易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无论多大的生意,只要离开鬼市,概不负责,哪怕是今后你认出对方是谁,对方打死也不会承认。

总之,就是见光死。

所以它叫“鬼市”。

在鬼市的角落,有一座破旧的酒馆。

酒店名为"乌鸦馆",是一栋一层的木瓦房,由于有些年月,且酒馆的主人并非勤勉之人,酒馆有些破旧。尤其是正面的那面墙,横七竖八地钉了一些或新或旧的木板,一眼望去,就好像一件衣服上补了一块又一块的大补丁。

有意思的是这些木板钉了一层又一层,显然是这面墙壁坏得有点勤快,修了一次又一次。

或许是修得太勤,这两天酒馆的老板偷了两天懒,于是正面的墙壁上又多了两个大窟窿。

所幸的是,屋顶的瓦片还算完整,坐酒馆大堂里要碟花生米喝壶劣质酒,倒不用担心有雨水洒落下来,不然连鬼都不愿进来。

酒馆虽然破旧,但该有的格局依然不能少,具体表现在酒馆的门头上插着一面酒旗,酒旗是依稀可见"乌鸦"两字。

一般开酒店的,为了财源广进,老板都会为酒店取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比如:醉仙楼、悦来客栈、和平饭店、好运来酒家……

如果有人用“乌鸦”做酒店的名字,那开这家酒店的老板,不是疯了就是脑子不正常。

但这里是鬼市,到这里消费的都是“鬼”,因此用“乌鸦”做酒馆的名字,倒也有些贴切,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嘛,作为一家以鬼为顾客的酒馆,如果用醉仙楼这样高雅的名字,未免有些违和。

当然,在鬼市里做生意,主营业务一般会跟实际的相去十万八千里。

就像“乌鸦馆”,说是酒馆,但它主业卖的不是酒,而是贩卖各种消息,承接或者发布各种不能在的光天化日下去做的任务,然后收取一定的佣金作为酬劳。

在昏暗的大厅里,弥漫着泛黄的灯光。

酒馆的墙壁早已被烟熏得黝黑,挂满了各色彩色的布料,角落里堆满了空酒瓶和脏兮兮的酒坛。

柜台后面,坐着一位满脸沧桑的老掌柜,褪色和破烂的外套镶嵌着旧旗帜的布片,如果没人点酒,老掌柜的眼皮就如压了千斤重担,两手伸进袖子里打盹。

破旧有大厅内,摆着六七张桌子,坐在桌子边饮酒的人,就如老掌柜穿的那件外套上的补丁,没有一个是相同颜色的。有满脸胡须的大汉,有衣衫褴褛的流浪者,还有眼神阴鸷的杀手。

他们大声喧哗,粗鲁地拍打桌子,手中的酒杯也时常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好生热闹。

坐在酒馆最中央的,是一位身穿儒衫的书生。

酒馆内的其它桌子,三三两两地坐了四五个人,唯独书生这一桌,就座了他一个。

由于外头世道不好,来酒馆的“鬼”有点多,但是无论是进来接任务或者发任务的人,都在意无意地避开书生,没有人愿意和他拼桌的。

书生面前摆放着一坛酒,一碟花生米,还有一柄古朴的长剑。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的《侠客行》着实如同美酒一般醇厚,又如同烈酒一般激昂,有些醉人。

此刻,书生似乎喝得有点多,他的手指有节奏的在桌子上轻轻敲击,犹如月光下的琴弦,轻轻弹动,眼神迷离,仿佛神飞天外。

就仿佛他的心,如同醉酒的舞者,跳跃在诗和酒之间,每一次的呼吸都充满了诗意和醉意。

华水心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面具,走进了乌鸦馆。

一推开门,一股浓重的烟草味和劣质酒的酒气扑面而来。

酒馆内部的陈设十分简陋,几张桌子和长凳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油腻,

地板上脏乱不堪,随处可见酒渍、食物残渣和粘滑的烟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