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初次见面,正义小姐(1 / 2)

如果今天的谈话,韦恩教授没有坦言相告,而是像糊弄佛伦讲师那样糊弄自己,那么他肯定会因此心存芥蒂。

未来在韦恩教授这里,也只会学习他的知识,不会理会他所谓的宏大愿望。

可韦恩教授不愧是能洞察人心的老律师了,他明白对什么样的人,应该说什么样的话,做什么样的事。

在自己前往贝克兰德大学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韦恩教授应该就盯上自己了吧,所以他是主动成为自己的法学老师。

不然,哪怕是贝克兰德大学的校长也难做出这样的安排。

与老管家有过交易,拥有坎贝尔家族的地契,还是自己的法学老师,这是他在自己这里的加分项。

自己还年轻,还没有真正融入贵族圈子里面,格雷克·尼根这位公爵继承人还是自己的挚友。

这样的好苗子,是自己在他那里的加分项。

怎么一揭开温情的表面,就尽是赤裸裸的算计呢?

这也是韦恩教授要给自己上的一堂课吗?

哈斯塔若有所思,坐在对面的韦恩教授一脸笑意道:“不错,你确实学得很快。”

一个回答,似回答了两个问题。

“擅长学习,一直是我的优点。”

哈斯塔也笑了起来,无论韦恩教授抱着什么目的,但他从来没有对不起自己。

两人坐着又闲聊了许久,回家短暂休息的佛伦讲师也来到韦恩教授家里。

三人聊着聊着,话题就回到那座济贫院上。

“达恩院长真的是一切罪恶的源头吗?”

提出疑问的人是哈斯塔,他想给韦恩教授稍微提个醒,达恩院长不是一个好人,与达恩院长一直不对付的巴德副院长也不一定是好人啊。

韦恩教授感慨道:“源头与否,谁又能够说清,只要生活在济贫院的孩子能过得更好,那么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有它的意义。”

见状,哈斯塔也不再说些什么,反正他应该是不会再去那座济贫院了。

三个人聊到下午四点多,哈斯塔就离开,他要回去休息一下,然后准备参加今晚格雷克的宴会。

参加这样一位大贵族的宴会,可是要提前做不少的准备。

得体的穿着,合适的香水,宴会前的果腹小餐,还必须提前注意一下今晚参加宴会的大贵族有哪些,以免到时候不认识人。

还有连几点出发,几点左右到达宴会场地也有所讲究。

一般而言,越是位高权重的大贵族,他们往往会比较晚到达。

如果比大贵族们晚来,肯定会被嘲讽,以及引起别人的不悦。

如果同时到达,那你的出场就会显得很平淡,还会引起大贵族的不喜。

什么档次啊,也敢跟我一起抵达宴会?

大概就是这种心理。

只有比大贵族们提前早到,才会有你出场展露魅力的机会。

贵族夫人们对于这件事最为熟稔,也最为在意。

好多贵族夫人都是提前几天就开始为这场宴会做各种准备。

新衣服、新宝石、新的钻戒、新的香水……

总要尽可能展示出自己最为美好的一面。

要是有幸接到王室宴会的邀请,那么这种准备就更加可怕了。

有时为了穿好一件束腰得体的裙子,她们还会提前节食,甚至勒紧腰带,吃泻药,以此来让自己的腰肢显得更为纤细苗条。

这场格雷克为主人公举行的宴会,还没有那么夸张,毕竟他不是尼根公爵,真正的大贵族一般只会让自己的后辈参加。

需要重视,可也没有那么恐怖。

尼尔是一位很靠得住的管家,应对这些事情很有心得。

他认为坎贝尔家族虽然没落,可也不是一般贵族们可以比拟,起码应该与普通伯爵等同。

毕竟这可是世袭爵位,要不是伏尔泰·坎贝尔太过离谱,哈斯塔如今继承的就是伯爵爵位。

伯爵与男爵,这两者之间差距可就太大了。

为此尼尔将原本伏尔泰·坎贝尔的专属马车改造一番,用来充当今晚搭载哈斯塔的马车。

对于这些细心繁琐的安排,哈斯塔没有进行过问,一切交给尼尔负责。

如尼尔自己所说的,“如果一位贵族因为这种事情而烦心,那么他们的管家一定不称职。”

哈斯塔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洗白喷香,穿好宴会礼服,静心等待宴会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