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香艳舞会 4(1 / 2)

汪德全深谙生意之道,从汪精卫逃走的那一天起,他忽然感觉自己不仅需要做好生意,更需要靠山,如果当时有靠山,怎么能在牢里度过这一年的日子。《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一想到牢里,他就更加有了这种强烈的念头,但是钱市长可是民国的红人,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怎么可能高攀,哪里想到自己最不喜欢的儿子云帆却轻而易举就请来了?

他请了史密斯吃饭不说,还要带他去大都会跳舞,史密斯很高兴,可是当他知道陪着他跳舞的女人是要和他睡觉的时候,就气哼哼的走了。他喜欢茗烟,这些女人虽然漂亮,但和茗烟一比,茗烟的出水芙蓉的清雅早就俘虏了他。

汪德全还以为得罪了史密斯,但是没有想到史密斯还是和往常一样,既没有记恨也没有怨言,还是伯父伯父地叫,汪德全倒有些喜欢美国人这种个性了。

所以汪德全一看见史密斯就上前握手,拉到一旁就说话,这个洋大人可是得罪不起,钱市长的前面他能说上话,看起来美国人还是很灵光。

茗烟看见父亲拉走了史密斯,也长出了一口气,就和小胡蝶聊天,汪哲从人群里走出来,赶紧就去花园门口。

云帆在门口来回的走着,看见一辆小汽车开过来,就赶忙迎上前,佣人们打开车门,从车里先伸出一双绣花鞋,绿底儿红边,煞是好看。(ianuaang.cc)但云帆却讨厌,这种鞋只能在房间里穿,也是旧中国的糟粕,他喜欢女人穿皮鞋,就和英国见过的一样,和男人一样大方的生活,而不是依附在男人身边的一只小鸟。

但当看见绣花鞋的主人时,他顿时呆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就在眼前,高挑的身子看得更加真切,脸上笑得很浅,但脸蛋儿却羞红了。被一个男人这样看,任何一个女孩都会羞的。云帆愣着,手脚都不知所措,要不是汪哲正好出来上前说话,他真不知道会楞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