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中、法两国没有正式宣战的情形下,“偷袭”,在法理上是不可行的。
彼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基本的交战准则已经建立起来了,“不宣而战”,既违反万国公法,也极不道德,后世卑劣如日本者,偷袭珍珠港之时,也要想方设法,将送达宣战照会的时间点,摆在实际战斗打响之前,况乎我泱泱大中华?
若中国果行偷袭之事,则失去国际舆论同情、成为千夫所指之外,更会彻底激怒强大的对手,使其上自国会、下至编氓,群情激奋,法必然扩大战争规模,甚至倾国来攻,则战祸连绵,不知伊于胡底?
事实上,马尾一役,虽然衅自彼开,但必须承认,法国人一切进止,都严格遵守了相关的交战准则:孤拔定于下午两点开战,白藻泰上午十点向闽浙总督递交照会,期间的四个小时,不但给中方留下了充足的反应时间,而且,法军还为此承担了相当的风险。
前文说过,马江上午涨潮,下午两点前后落潮,孤拔之所以选择下午两点开战,是因为彼时的落潮,将大幅度改变中国军舰的舰位,使之火力最弱的舰艉朝向法舰队;可是,如果中方接到照会之后反应迅速,在下午两点之前率先发起进攻,则舰艉朝向对方的,就不是中国舰队而是法国舰队了——
同落潮一样,涨潮也会改变军舰的舰位,只不过,涨潮改变的,是法国军舰的舰位——下午两点之前,马江可是处在一个涨潮的状态中啊!
遗憾的是,因为中方内部匪夷所思的颟顸,这四个小时的宝贵时间,被白白的浪费掉了。
“野猫号”发炮之时,船政舰队甚至还未解缆——管带们还不知道法国人已经在四个小时前便已发出了开战照会。
更加没有人想过,涨潮、落潮之际,原是胜、负转换之机。
其次,在技术层面,“偷袭”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狭窄的江面上,在极近的距离上,对峙枯守逾月,中、法双方,都始终处在一个高度紧张的状态中,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眼中,不论谁先动手,都很难谈的上一个“偷”字;而水战不比陆战,绝非一声令下,就可以扣动扳机,想打对方一个猝不及防,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军舰的解缆、生火、加压,都需要时间,且动静极大,不可能免于对方的觉察;在此之前的战备,譬如在炮位四周加垒沙袋,将弹药从甲板下的弹药仓提升上来、分配到各个炮位,亦为开战之显兆,一样不可能不被对方桅盘上的观测手看到。
如果十一艘中国军舰,同时在做以上的垒沙袋、运弹药以及解缆、生火、加压等动作,则可以百分百判断,中国人要“偷袭”了。
反之亦然——如果做上述动作的是法国舰队,那么,就说明法国人要“偷袭”了。
事实上,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法国舰队上述备战动作一样不少——迄至九时四十五分,赶在十时白藻泰照会何璟之前,相关战备便已尽数完成;而延至下午二时方始开战,可是,对于中方,法军之攻击,其效果依旧仿佛“偷袭”。
“基本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现实。
岂不可叹?
好吧,既然“偷袭”不可行,又不可以坐等法方“偷袭”,那么,摆开堂堂之阵,“先发制人”?
即,如法国人般,抢先扔个开战的照会过去?
当然,送出照会到实际开战,不能留四个小时之长的时间——想来,法方的反应,不会像中方如斯之慢,甚至没有反应。
无论如何,要争取打第一炮啊!
就算法方反应快,“第一炮”啥的,还是人家打出来的,可是,无论如何,不至于开战的时候,船缆还没解开,锅炉还没生火啊!
这也是张佩纶一直努力向朝廷争取的一个方案。
可是,那就是“衅自我开”了。
中法之争,中国作为弱势的一方,即便是主战派,只要有足够的理智,也明白:战争是最后的选项;而彼时,和平的大门并未完全关上,双方在剑拔弩张、火星四溅的同时,外交谈判一直没有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中枢下定决心,主动与法决裂,确实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我们可以批评中国政府误判了法国的战争决心,可是,法国的“战争决心”,本就飘忽不定,也实在不是很好判断。
许多人都晓得,因为镇南关的失败以及其后的丧师失地,法国茹费理政府垮台;不过,很少有人晓得,茹费理政府之前的法理叶政府的下台,也同中法之争有关系。
法理叶政府同中国政府签了一个核心内容为中、法分润越南的的《李宝和约》——“越南南方治安,归法国巡查;越南红河以北,归中国保护”,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