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地主家也没有余钱(1 / 2)

明末称雄 木子蓝色 3718 字 2个月前

这次大会开了有十多天,最后大家都满意而归。复社不再是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他们推举了新的社长。而新社长就是黄宗羲,这是他怎么也没有料到的,又推举了数名副社长,分别由顾炎武吴应箕顾果郑元勋等四人为副社长。

李春江和陈贞慧等五人,被选为名誉社长和名誉副社长。

复社又与其它诸社联盟,一时声势雄壮。

最后在李春江等的提议下,复社与联盟的诸社,都添加了社纲,其中第一条就是永远忠于大汉,永远拥戴大汉皇帝。

所有成员都宣过誓言,忠于大汉忠于大汉皇帝。

复社甚至还得到了一个特权,他们有权把自己的建言递交给朝廷,把自己的声音传达到朝廷,传达给皇帝。当然,复社成员们的建言折子得先交到复社总部。

为此,复社又还成立了一个复社理事会。选举了三十六名理事,以后重要的事务,都由五名社长和这三十多名理事一起商量,包括社员们的建言折子,交到理事会讨论后,多数通过的,再由社长黄宗羲呈给朝廷。

李春江还宣布以后朝廷会每年给复社理事会拔一笔资金,社长和理会们,还能拿一份年薪。

不过相应的,以后复社如果要举行集会,都得事先向当地官府递交备报,会议的内容也得备份上报。

黄宗羲觉得拿朝廷的钱,总有种被朝廷收买的感觉,可李春江坚持。说这是为了让士子们有个更好的环境,也让他们能够更好的把士子们的建言及时的整理并报告朝廷。

话说的这么大,黄宗羲只好同意了。其实这笔款子还不少,因为复社成员有一万多人,各地分社众多,因此朝廷每年给复社一万块经费,另外每社长一年一千块,副社长五百块,理事和各省分社社长副社长各三百块。

▲≈style_txt;李春江甚至在南京拔了一座宅子,然后挂上了复社总社的牌子。做为了他们的总部。

按新订的社纲,复社的社长副社长理事和各省府分社长理事们,都是由社员选举,然后报请朝廷,由朝廷通过任命的。而且每人的任期三年,并规定最多连任两届。

从这方面来讲,黄宗羲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成为了朝廷的官吏。

而朝廷还在复社派驻官吏,设有一个监事会,派遣多名监事。还有一名监事长。这些人都不是复社自己选出来的,甚至不是复社成员。

而复社所有的重要会议等,都必须有他们出度。

对于这些附加条件,黄宗羲觉得有些郁闷。但最后大家还是通过了。毕竟朝廷花了这么多银子,肯定不会完全放手的,军中不也还要派监军吗。好在监事也是士子出身的官员,不会是太监。要不然大家肯定不会接受。

大会结束后,黄宗羲回了家乡绍兴。

虽然当了社长,可毕竟乡试重要。

回乡时。他听说各地都在开展换契行动,当听到换契还要征收百分之八的契税时,黄宗羲心里有些不满。

一回到京,家里就告诉他衙门来催了好几次换契之事,说再不去更换,以后没有新契可就要没收田宅财产。

黄家在绍兴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一个安宁的乡下。

黄家也算是乡里的大户地主,平时也都是靠出租收佃放债收益,家里人多不事生产,一心只是读书科举,然后出仕做官,赚下的银子又拿来置地放债,祖祖辈辈都是如此。

“夏收已过,租子也该收了。”

黄宗羲对管家道,这附近的人家大部份都是佃种他们家的地,且都拖欠的厉害。眼下已经夏收,如果不马上下乡催租,只怕农民们到手的那点银钱,转眼又不知道哪去了。

“大爷,今年的租子佃户们都已经送过来了,连着往年欠的,也多是补上了。还有拖欠的,也只剩下最穷的那几家。”

管家的话让黄宗羲大吃一惊,什么时候佃户们不再拖欠佃租,甚至不抗租了?

江浙地区虽然富裕,可也是重赋地区。

《明史·食货二·赋役》载: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惟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而司农卿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亩加二倍。故浙西官民田视他方倍蓰,亩税有二三石者。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

虽然说绍兴属浙江省,不如江南省的苏松地区田赋高,但也比其它地方高多了。

苏州的田租最高亩税两三石,松嘉湖等地也有亩税一石左右,再其次常杭绍兴等地又次之,可也亩税七八斗。

比起河南等地一亩三五升的税,那是重了十倍不止。

虽然说江浙富裕,百姓多种桑养蚕,加上商品贸易繁荣,收入远高于其它地方,但这个重税也确实是个很沉重的负担。

过去黄家的佃租,每年都很难收齐,佃户们经常拖欠不说,还总发生抗租的事情。有些庄子直接整庄子一点租都不交,有时还请来青手对抗,把去收租的家丁打出去。

为了这事,黄宗羲过去没少愁过,尤其是父亲去世后,他身为长子,便承担起家长的责任,要照顾母亲弟弟们。

有时他会感叹,幸好家不是在苏州,不如亩税二三石,这怎么生活的下去。

以往明朝时,浙江一省田税二百七十五万两千余石,而苏州府一府就税二百八十万九千余石,松江一省也达到一百二十万九千余石。浙江一省。田赋还不如黄州一府。而苏州才一州七县,松更是才两县。

说起这重赋,据说是因为国初之时,因为苏松等地原是张士诚的地盘,抵抗顽强,因此灭了张士诚后,在苏松课以重税。

黄宗羲跟着管家去了家里的粮仓,发现仓里果然堆的满满的,仔细的抓了几把,发现都是当季新粮。且晒的很干,吹扬的很干净。

“这怎么回事?”

“大爷,你还不知道吗?朝廷最近新下了诏,各地田赋更改,统一为南方亩税二十斤,其中国税十五斤,地税五斤。而北方则亩税十六斤,国税十二斤,地税四斤。另外不论南北。每亩皆加征一斤粮,为丁银。”

管家解释了一会,黄宗羲听明白了过来。

“你是说,以后田赋每亩只征二十一斤粮。折银四角二分。然后再没有附加,没有火耗,甚至这四角二分还包括了所有的火耗附加和丁银在内,不再另征丁银。也不再征免费劳役?”

管家咧嘴,山羊胡子都在抖动着。

“就是这么说咧,皇帝的诏书都贴的到处都是。还有公差四处宣扬,没有错的。想不到,新皇帝还很仁厚啊。”

黄宗羲怔在那里,二十一斤粮,不过一斗多点,而过去他们征多少?亩征七八斗,这还没包含加征的火耗,以及丁银等。光是加征的火耗,都有好几斗了,若再加上丁银,每亩产出半数多要上交皇粮。

而现在,才一斗多点,这反而相当于过去赋税的十分之一了。

绍兴的田地还是不错的,细心伺弄,种两季的话,加起来亩产三四石肯定没问题。不过因为南方土地兼并严重,大多数的地都在地主手里,因此百姓既要交税还有交租,这留下的收成自然更低了。

再遇上各种加派加征,日子越发难过。

而现在,朝廷居然说禁止地方加征火耗,也不会再有人在粮食收获时打压粮价,抬高银价,更不会有交银时要加征火耗,实实在在的,粮赋加丁银,按亩只征四角二分。

“粮站已经把夏粮收过了,一手收粮一手给银券。粮赋确实只收四角二分,一分不多。不用押粮送粮,不用加征火耗,老汉我活了五十多年了,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形。”

“这不,百姓把粮交了,手里有了银券,仓里还有了余粮,便主动的过来把佃租还有历年拖欠交了。”

其实百姓也不想拖欠,也不想抗租。

欠着债,就觉得背着压着大山。可以往不拖欠那就要饿死妻子儿女,也只能无奈拖欠甚至秔租。

但现在既然有了剩余,那大家都会想着早点把债还了,无债才一身轻,无债才能把脊梁挺直。

佃户也是感恩的,他们清楚的知道自己种的是黄家的田。而黄家在乡里,一直名声不错,灾年之时,也会救治乡民。遇到有人家丧葬娶亲等无情之时,也会借钱。

尤其是之前朝廷要求各地减租减息之时,黄家也第一时间响应了,主动的跟乡民们清理了债务,该免的都免了,该清的也清了,租也减了,息也减了。

大家都觉得黄家办事公政,做事地道,现在大家有了粮,自然没人还会再去拖欠。

“东家,不少人还多加了三五斗,说是今年要换契,我们黄家又要破一笔财,大家都愿意帮衬一把。”

黄家确实要破一笔财,换新契不只是换契这么简单,还要加征一笔契税。本来契税只是在交易买卖时立契后才缴税,现在只是换契并不是交易。可朝廷却要加征这笔契税,说白了,这就是一笔向大户们开刀的财产税。

就如汉武帝的算缗令,根据财产征税,汉武帝是征收百分之十的财产税,小手工业者征分百分之五。后来许多人不愿申报财产,汉武帝又下达告缗令,举报者鼓励。

这道命令,让当时无数的富户破产。

而现在,朝廷要换契,开征契税,百分之八,也一样相当沉重的一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