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阁院之争(2 / 2)

明末称雄 木子蓝色 2546 字 2个月前

内阁首辅、次辅、御史大夫、左都御史、大理寺卿、参议长、从议长、左枢密使、司礼监提督九人加总理参政衔。

左右枢密使、兵部尚书、总参谋长、直隶总督、侍卫亲军提督、九门提督七人加军机参赞衔。

有皇帝和重臣们的支持,这次最上层的改革倒是推行的很顺利,很快,三大系统分家,各部衙各自隶属新的上级。

人员的变动不大,袁继咸继续是首辅,次辅则以原民务卿李邦华升任。而下面的七个群辅,则以吏、兵、礼、刑、工五部尚书以及财务卿和税务卿兼任。

议院也迅速的成立了。参议院一百名参议员直接满额,众议员一千名额,也很快就都授满了,众议员的名额充分的按照皇帝的意思,是要让士农工商各阶层的都参与进来,参政议政,因此既有退休的高级官员,也有一些未出仕的进士举人,还有一些乡绅地主、商贾。甚至是工匠和农夫。也有一些蒙古的诸侯,还有比如僧道代表等等,总之是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接到众议员授封者,都十分高兴。尤其是那些地主、商人、工匠、农民、退伍军人等等这些本来地位不高的人,全都兴奋不已。

忙忙碌碌的,正月里,京师是热闹不已。

百姓们白天看报纸。热情的讨论着朝堂格局的变化,晚上则又携妻抱子的去逛灯会。

新的内阁设立了,新的参众两院也设好了。

按新的朝廷制度。内阁得将去年的财政支出到参议院做报告,还得将今年的财政预算提交参议院审核。

不论是去年的财政支出结果,还是今年的财政开支预算,其实都已经在年前完成了。这一次,在内阁看来,那不过是表示对议院的一个尊重,走个过场罢了。

但结果却是,内阁的报告送到参议院后,受到了参议员们的为难。

以原六科给事中和中书舍人为主的新任参议员们,对于去年的财政开支结果非常不满,而且对于今年的财政开支预算报告也同样不满。

在他们看来,这两份报告都非常有问题。

结果自然就是不予通过。

按朝廷新制,内阁负责行政,收税和花钱都归他们,但是。税收以及其它朝廷收入,钱收上来后是得进入帝国银行的国库里的。然后这钱虽然是在内阁手里,但这钱如何花,得由他们做出报告,最后是得议院通过的。

只要议院觉得不行,那你有钱也用不了。如果不经议院同意,国库里的钱出不来,你若敢不经议院同意就把钱花出去,这可就是大问题,轻则丢官重则下狱。

刘钧搞出来的议院,可不只是为了三权分立说说而已,而是要确实的达到监督制衡的效果。

在皇城里,参议院离内阁的衙门并不远,朝廷已经计划要建一座新的议会衙门,包含参众两院,新衙门会有专门的大会堂,有能容易起码两三千人的主厅,还有可以容纳千人的中厅,以及数百人的小厅。

一大早,内阁首辅袁继咸、次辅李邦华带着内阁群辅兼五部尚书,还有诸位卿、少卿、署长等一起来到参议院。

呼啦啦来了数百人,倒是声势不小。

议会衙门的守卫连忙跑去向参议大夫倪元路报告。

“首辅大人带着内阁一众官员全来了,看起来来者不善!”

倪元路放下手里的笔,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莫要自乱阵脚,我们只是遵照陛下的旨意行驶行政监督审核权,又不是故意为难内阁。怕什么,不要弱了自家气势,去,通知在家的所有参议员,一起随我前往门口迎接内阁一众大人们!”

那些年轻的参议员们听说内阁来砸场子了,更是一个个撸袖子赶来。

“内阁果然打上门来了。”参议员陈名夏一脸兴奋,对着旁边的参议员同伴黄宗羲和顾炎武道。

“内阁的人不会那样胡来的,你也别见风就是雨的,还是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黄宗羲倒是比较稳重。

内阁人很多,但议院人也不少。

参议院现有一百名参议员,同时还有不少为参议员们服役的吏员,甚至众议院里这几天也还有许多赶入京接受委任状的众议员还在这里没有走呢。一听说有热闹看,都跑来为同是议员的兄弟们助威。

于是乎,议院大门打开,参议大夫倪元路领头,旁边是众议大夫姚明恭,身后跟着参众两院议员好几百,还有大群吏员们站在后面。

而在门外,内阁首辅袁继咸和次辅李邦华,同样带着数百位内阁各部寺的人站在那里了。

“元辅大人兴师动众,这是欲讨伐我议院乎?”倪元路往门口一站,倒也很有气势。身为参议大夫,可是跟内阁首辅平级的,他自然不虚袁继咸。

首辅袁继咸拱了拱手,“不敢,不敢。本官只是因内阁两份报告都在议院被驳,今日特亲自前来听下议院的解释。究竟我们的报告哪里不符朝廷制度,哪里需要更改,总要弄清了才行。早一日把这预算报告通过,我们内阁也能早一日拔款下去,各地方还都在等米下锅呢,一年之计在于春,可不敢耽误。”

倪元路笑笑,“元辅言之有理,都是为了公事,我们也想要早点通过报告,但是内阁提交上来的报告,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也是忠于职事,可不敢玩忽职守,元辅大人你说是吧?”

“当然,本官相信参议院的职守节操,这不,今日我特地与内阁诸位同僚前来,就是想认真听听,看看我们的报告究竟哪里有问题,一条条一节节,咱们好好议一议。”

“好,那就请进。”倪元路侧身一边,伸手示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