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清晨,死神狂舞酒吧三楼。
站在窗口,望着一辆摩托车由远而近驶来,洛克脸上表情有些发苦——那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瘟神又回来了。
昨晚这里正是举行黑拳比赛的关键时刻,贵宾云集,他可不敢和这位翻脸大打出手,所以几乎对这位瘟神有求必应。
在这位瘟神的逼迫下,他不但把克拉克他们几个常常出没的地方都交代出来,而且连他们出没的时间都说的一清二楚。
还好,说这些事的地方是在三楼,一般成员根本不会上来。不然,出卖自己人的名声可不好听。
原本洛克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这位找那几个混蛋只不过是打听些消息,可是今早得到的消息打破了他的幻想——整整四个人,三个死了、一个失踪。
结果今天一大早,这个混蛋又来了。
死神狂舞酒吧,有人把这里当成狂欢的场所、有人把这里当成淫乱的魔窟、还有人觉得这里就是一帮混蛋聚集的地方,可这位瘟神踏马的,简直把这里当成免费补给点了。
“奥威奈特先生,您回来了,昨天晚上玩的开心吗?”不管洛克怎么腹诽,但是见了面,他还是礼貌周全,客气的不能再客气。
“还不错,洛杉矶果然是个有意思的地方。”柳生元和随手把摩托车一扔,反正这是死神镰刀会的东西。
昨晚,他根据原田木真发来的消息,得到打伤小林菊和高木美影的凶手姓名,又从镰刀会这里逼出了这几个人常常出没的地方和这些人的照片(幸好就算是黑道,现在也实行数据库管理了,不然想找个照片出来还真不容易)。
用了一晚上时间,逐个顺藤摸瓜,将四个混蛋一一干掉,柳生元和觉得自己算是给自己两位姐姐出了一口恶气。
柳生元和本想今晚解决了这件事以后,就直接打道回府飞回日本,结果却从最后一个凶手——克拉克的口中,听说这件事背后居然还有个指使者。
柳生元和认为自己还是一个讲究人,做事当然要做完,看来还得在洛杉矶耽误两天时间。
“给我安排一间房间,然后派人查一下,泰德*克里斯这个混蛋人在哪里。”柳生元和大大咧咧的随口吩咐,一点也没把自己当成外人。
三林会虽然在日本已经可以算是庞然大物,但是在洛杉矶可没什么人买账。
原田木真的情报也不过是向一些地头蛇购买搜集的消息,所谓虾有虾道,作为黑道人物,在洛杉矶这么个国际性大都市里,原田木真想找些情报来源还是不难的。
可是,毕竟这里不是东京,当地的黑道人物想要糊弄他也就糊弄了,所以这些消息无论真实性还是实时性都大成问题,甚至连保密都很难做到。
毕竟花钱的话,对付几个小混混当然不算什么,但是想对付像泰德*克里斯这样的富家子弟,可就未必那么方便了。
所以,听到原田木真都顾虑以后,柳生元和干脆直接对死神镰刀会施加压力,毕竟像这种地头蛇想要找出一个人,比起原田木真这么一个外国人,可要方便多了。
洛克微微犹豫了一下,他当然不是查不出泰德*克里斯的下落,但是他不能给这位瘟神一种‘死神镰刀会可以随便差遣’的感觉,不然,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麻烦呢?更何况,他还想通过这个情报,交换一点好处。
混黑道不能软弱,不然死神镰刀会早就被人一口吞掉了。
“对不起,奥威奈特先生,镰刀会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这种事情我也需要和别人商量一下才行。”洛克硬着头皮说道。
——————————
洛克说这句话也不是全无底气。
昨天这个瘟神走了以后,洛克就赶紧和镰刀会其他几位大佬在电话里商量了一下应对方法。
虽然大家觉得洛克说的,对方用手硬接了子弹这件事还是有些天方夜谭,但是既然酒吧大门被砸碎、地板像是被炸弹炸过似的,有这些照片作为证据,外加一些监控上面模糊不清的镜头画面,也就没人完全否定这事。
而大家商量下来的最好结果,就是想办法推荐这位奥威奈特先生去参加无差别格斗大赛。
(死神镰刀会自己的黑拳摊子太小,可容不下这位大神。而如果这位大神参加无差别格斗大赛,光是他们提前掌握的信息,就足够让他们下赌注,合法的赚到大笔收入。这个钱可要比他们贩卖软毒品、控制卖**、开设地下黑拳要干净多了,这是可以直接拿出来用的钱!)
至于让这位大神为他们所用?大家虽然混的是黑道,但不代表脑子就有坑,至少在死神镰刀会里,没人觉得自己能控制住一位空手接子弹的大神。
至于今天,为什么还是洛克来负责谈判,一来洛克也算已经在这位面前混了个脸熟;二来嘛,这种危险的事,几位首领中,一向是由洛克来负责的,灵感之枪趋吉避凶的能力赫赫有名,已经帮大家好几次规避了巨大风险。
要不然,凭什么洛克后来才加入死神镰刀会,就能当上首领之一?这里是花旗,是讲究真金白银的地方,光靠着一点老交情可不行。
现在不是昨天晚上,当时各路贵宾云集,其中很有些人是死神镰刀会都惹不起的人,如果那些人在这里出了什么事,死神镰刀会就麻烦大了。
要不是这位瘟神出现的太突然,镰刀会根本就没有做好应对准备,一时间没有办法只能任由宰割,只要不闹出事就比什么都强。
但是现在,经过这几个小时的调度,光是洛克接待这位瘟神房间左右两侧,两间隔壁房间里,就各有五名配备着红外眼镜的枪手在时刻准备着。
只要洛克发出一声信号,他们甚至不需要从门外冲进来,直接在隔壁房间里,从墙壁后通过红外视野瞄准射击,子弹可以穿墙而过直接射杀此人,几乎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要知道,这些枪手使用的都是通过非法渠道搞来的军用枪支M16A2步枪,口径足有5.56×45mm,有效射程600m,子弹初速945m/s,使用又是地下渠道弄来的特制全钢子弹,打穿这种红砖水泥的墙壁,比打穿一张纸难不了多少。
昨天洛克用的手枪是GLOCK18,口径9x19mm,子弹初速只有375m/s,有效射程三十米,和M16A2步枪比起来,两者威力简直天差地远。
要知道以M16A2步枪威力来说,就算世界上最好的防弹衣,在五十米以内,都扛不住M16A2的直射,何况这位瘟神身上就一套单薄的运动服,哪里有什么防弹衣?
这位瘟神能用手接住手枪子弹,难道还能接住M16A2步枪子弹不成?
但是,即使做了这么周全的准备,洛克还是能不翻脸,就不想直接翻脸。
毕竟能用手直接接住手枪子弹的人,洛克以前连想都没想过,世界上竟然有这种人存在。
这位的武道修为简直骇人听闻,完全超出洛克的想象力范围,谁知道这种级别的高手还有什么底牌?反正洛克觉得,就算真的能在这里打死这位可怕的高手,自己多半也得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