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看看官家有何吩咐(2 / 2)

大宋好屠夫 祝家大郎 2073 字 2个月前

郑智却是摇了摇头,虽然心中也有自信,只要勤练不辍,自己也能是一个好射手,但是也知自己实在不可能一门心思练习射术,也打趣道:“二十年后,且看某百步穿杨。哈哈。。。”

老胡自然也听懂了郑智的玩笑,也笑道:“我老胡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二十年,怕是看不到相公百步穿杨了。”

郑智听言笑而不语,对面搬动靶子的军汉飞奔回来了。

老胡抬手便射,羽箭飞出,立马拉弓上弦,接着再射。

反复五次,五支羽箭顷刻之间便射了出去,每一支都准确中的靶心。

郑智见得老胡无数次拉弓射箭,每每都是赞许,这一次连发五箭,竟然落点几乎全都一样,心中又被震惊一次,开口夸道:“神乎其技,老胡神乎其技啊。”

老胡听得郑智谦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道:“相公过奖了,这手算不得什么,军中也有不少人能做到的,射靶子其实看不出技术,能射中靶心的射术只算小成之技,登堂入室之人,便是要射活物,例无虚发。射活物便是讲究一个悟性与经验了,有此天分者,世间少有。”

老胡说的理论,郑智自然是能懂的,如上辈子军中练枪是一回事,打靶精准者,不一定打迅速移动目标也会精准。

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弓弩比步枪更是难以操作,更加需要技术与经验,甚至天赋。

郑智看了看身边的米真务,开口又道:“米真务,你来试试。”

米真务听言,拱手谦虚说道:“主人,小的与胡都头相去甚远,无脸献丑。”

郑智再看一眼米真务,笑道:“你从小在马背之上长大,必然精通骑射,何来献丑之说,且射几箭看看。”

党项人,崛起于沙漠草原,基因里就带有天赋,郑智见的党项人太多太多,哪里会去相信米真务谦虚的话语。

老胡听言,把手中的弩弓递给米真务。米真务接过弩弓,低身恭敬看了一眼郑智,也拉伸几下弓弦,试了一下力道,随即转过身形,一箭飞出。

羽箭飞驰瞬间,射入靶中,却是险险上靶子,米真务摇了摇头,又低身说道:“主人,此弩强劲有力,威力极大,只是把弓横了下来,与小人自小习射的习惯不同,所以操作起来不尽人意,还望主人恕罪,小的近来也多有练习,再过得一段时间,一定如臂指使。”

郑智本还有些失望,听懂米真务话语之后,便说道:“取张弓来,你再射一箭试试。”

弩与弓,虽然原理相同,但是对于射击的技术与经验是极为不同的。汉人之所以发明弩,也是因为弩更好训练,更好操作,而且瞄准的难度也相对较小,羽箭飞行的轨迹也要好掌握一些。

弓不同与弩,影响弓射击精度的条件多了许多,不仅是角度、发力、瞄准等方面,还有前后手的配合,也还有箭尾在弓弦上的受力位置。甚至弓的瞄准时间也不能过长,否则就要影响拉弦的手的稳定性。弩就不受这些条件的影响。

所以大汉之所以能击匈奴几千里,也是因为汉朝军队开始大量装备弩,一个农夫,三月之内,便能被训练成为一个比较合格的弩手。

等到亲兵再取一张弓来,米真务接过长弓,稍稍一拉,便是一脸的自信,抬手就射,羽箭飞驰的速度明显不如刚才,却是精度十足,直插靶心。

郑智看得这般情况,疑惑说道:“如此,某且问你,作战时候,你是觉得弩好用还是弓更顺手?”

这个问题郑智之前从未想过,此时遇见才有得这么一个思考,当然一切以作战的战斗力为准,自然也就以米真务的意见为准。

“回主人,依小人之见,短时间看,弓比弩好用,但若是长久来看,弩比弓威力大了许多,也更容易精准。再给小人一些时间,小人一定带领族人把这弩习练好。”米真务答道。

郑智点了点头,看来这弩还是比弓要强悍一些,也是乐见其成,特别是对于农耕民族,弩也更能快速形成战斗力。

吴用大步而来,上前禀道:“相公,东京来了圣旨!钦使正在大帐等候,相公快快去接旨。”

吴用生平第一次见到圣旨这种东西,表现得有些莫名的激动。

郑智看得吴用激动的话语,笑了笑道:“走吧,看看官家有何吩咐。”

若是郑智不插手梁山之事,吴用兴许还能见识一下圣旨长什么模样。但是此时吴用显然是第一次见到圣旨这种东西。千百年来,圣旨从来都是受到崇敬的,特别是读书人,只要入学识了字,内心之中便有一个刻在骨子里的理念:忠君爱民,为国效力。

学得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学文之初,这个理念便贯穿始终。自然也深藏在吴用心中,这也是吴用不反对宋江招安的原因所在。当然,这也是郑智能说服吴用为自己效力的原因之一。

如李纲、周度文、吴用这些读书人的这种深埋心中的这种想法,如大宋掌控整个社会的士大夫阶层的这种想法。兴许将来也会变成郑智的某些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