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新作品(1 / 2)

我真是雷神 尸小小 1494 字 2个月前

从沪城回到BF县已是傍晚。</p>

因为从OO那里得到了1000元出场费,所以雷峰也豪气一把,买了一只烤鸭、一箱泡面,从县城车站打的回到春雨镇!</p>

“峰哥!”</p>

“峰哥!”</p>

一到春雨镇南门街头,王惜田等七仙,便激动地跑出来,一把抱住雷峰......手中的烤鸭!</p>

吃完饭。</p>

八人坐在二楼客厅。</p>

“峰哥你现在火了哎!”</p>

“低调低调!”</p>

“所以我们一致决定,让你成为我们店的形象代言人!”</p>

“......”</p>

“想想觉得好神奇,好像突然间就火了。”</p>

“有沟必火呗。”</p>

“扯淡!我都没有,你咋会有?”</p>

“我有代沟!”</p>

“你去狗带......”</p>

八人边看电视边扯淡。</p>

沪城一行的经过,雷峰在吃饭间,已讲过了,王惜君她们四个女孩特别羡慕;尤其是施柔,她居然还是魏思的粉丝!</p>

这一点,雷峰还真不知道!</p>

但他也没说魏思坏话。</p>

甚至,雷峰还主动鼓励施柔要大胆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p>

“对了峰哥,接下来有没有什么新歌?”</p>

两版《太木人道》,让几人尝到了甜头,眼看着雷峰都上网络节目了,几人也不想再做发型师,一个个眼巴巴望了过来。</p>

“新歌倒是有。”</p>

雷峰点点头。</p>

但看着几人,他又摇摇头。</p>

说起来,雷峰脑中的存货并不少,但录制歌曲、拍摄mv,都是要钱的;以他手中900多块钱,根本不够用。</p>

“我要是富二代就好了!”</p>

雷峰YY了下。</p>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如果有钱,雷峰就能录制很多很多歌,还能包下许多广场,免费给大家表演;甚至还可以自己出资,拍摄国产抗日神剧,然后自己演男一号,分分钟赚取雷人点无数......</p>

“可惜没有钱。”</p>

雷峰摇摇头。</p>

他如今“雷人点”又增加至“49”点。</p>

看似很多,但也不过可供系统“4天”的消耗;而眼下虽说《男神与男神》开始发力,但其他三个视频,却也不复当初的热度,保守估计,短时间内,三个视频最多能提供200万点击,加上《男神与男神经》,大概也不过100多雷人点。</p>

“必须得有新作品!”</p>

雷峰摸了摸头发。</p>

说起来,此番沪城一行,虽说有些疲惫,却也算满载而归。</p>

做完节目《男神与男神经》后,雷峰并没立刻离开,而是被OO工作人员请去了办公大楼。</p>

编辑刘大大喵喵等人,与其签订了一份“合同”——</p>

即视频广告分成。</p>

OO的规定,大约是100万累积点击,方可申请广告分成;如今雷峰个人所有的两版《太木人道》,已超出了这一标准(《哥只是一个传说》版权在宝丰电视台),所以双方协商之下,定下了每10万点击(uv),300元分成,这样一个合同。</p>

——日后,雷峰若有“原创”作品,亦可享受此待遇!</p>

不过,由于雷峰还未满十六周岁,也并无家人陪伴,所以严格意义上,其只能签署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纯获利益合同。</p>

但任何制度,都存在漏洞。</p>

经过雷峰同意,双方协议就此定下。相对而言,雷峰的分成待遇,并不算高,但至少作品的所有权还在他手中;并且,雷峰与OO有一条协议,即但凡雷峰原创作品,广告不得超过15秒!</p>try{ggauto();} 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