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谈甚欢,周青知走的时候还偷偷给他塞了一张纸。
看到上面的内容,安窈席黑了脸。
难道大多艺人都跟戚偃一样好色放荡吗?竟然约他晚上去酒店,还这么明目张胆,不是有恃无恐就是自信自己的美貌。
钟仔续终于出来了,步履轻盈无声,从容淡定,洒脱不羁。安窈席痴痴地看着他,就差两道口水。
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她从未见过有人穿白衣这般美,气质天成。或许,也只有上个世界的温倜之可以媲美了。
心里好笑,这俩人不就是同一个人嘛,瞧她这傻样!
男人一身白色长袍,丝质宽衣博带,宽大不显臃肿,领口很开,露出很多白嫩的肌肤。胸口的肌肉纹理很美,美色惑人。钟仔续披发而来,丰采俊秀,飘逸玄淡、绝俗超然,全然是一副魏晋名士之姿。
只是,那双皮鞋好出戏的好不好。
安窈席看到刚才对她垂涎欲滴的女人周青知痴迷的样子,心里不舒服,小跑过去将钟仔续的衣衫合拢。
可是他的白衫是丝质的,还有些透明。安窈席皱眉,脱了外套给他披上。有些小,但还能遮一些。
她的样子像是在维护自己的领土,呲牙咧嘴地对着觊觎他的人,有些可爱。
这个认知让钟仔续微怔,眼波微动。但他却乖乖的配合她,甚至觉得有些眷恋。
他的脸比平时白了好几个度,整个人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那双眼睛担的上墨玉明石,整张精致面孔的点睛之笔。
“你抹粉了啊?”安窈席睁大眼睛瞅着他的脸,踮着脚,越凑越近。
听说魏晋为了追求如玉般的肤色洁白,当时男人涂粉也是常事。那什么“傅粉何郎”不就是这样嘛,他一定抹粉了。
想着她就伸出手准备朝他脸上摸一把。
钟仔续两只手指推开她,往她坐的位置上走过去,“没有,把那双木屐拿过来,开拍的时候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