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七
众御史立即附和,纷纷发表意见,支持赵尚书之议。《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这样,经过激烈争论,在恭亲王的主持下,终于统一了看法,主张处死首恶之肃顺等3人。
十月初六日,诸王公大臣联合上疏,进呈两宫皇太后和皇上,拟定肃顺等人六条大罪:
一是不善交涉,失信于各国,导致先帝北狩,圆明园被焚;
二是阻止回銮,致使先帝圣体违和,病情恶化,逝于行在;
三是假传圣旨,矫诏赞襄政务,大权独揽,诸事为所欲为;
四是挑拨离间,扬言皇太后不应见亲王,极力贬损皇太后;
五是擅坐宝座,自由出入宫禁内廷,擅用御物,违旨不进;
六是抗旨拒捕,咆哮狂悖;奉旨护送先帝梓宫,携眷同行!
大臣们奏请:首恶肃顺,凌迟处死;载垣、端华,系宗室亲王,宜区别处分;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随声附和,请予分别处理。
事实上,对这八大臣的处理,慈禧太后和恭亲王早就想好了,并拟定了处理谕旨。
当天,就发布上谕,宣布三奸死罪:肃顺,斩,立决;载垣、端华,勒令自尽;御前大臣景寿,系公主额驸,革职,保留公爵、额驸;兵部尚书穆荫,革职,流放军台效力赎罪;户部左侍郎匡源、署礼部右侍郎杜翰、太仆寺卿焦佑瀛,革职,免于发遣。
谕旨颁发天下,宣示中外: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内阁奉上谕:
宗人府会同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等,定拟载垣等罪名,请将载垣、端华、肃顺照大逆律凌迟处死等因一折。
载垣、端华、肃顺,朋比为奸,专擅跋扈,种种情形,均经明降谕旨,示知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