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正文]
第1节第1章?情定山歌庄
第一章情定山歌庄
山歌庄不是一个村庄。《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山歌庄其实是一座山的名字。
这座山属于永富村,早些年,逢年过节,山头几边的青年男女们聚到山上,捉对儿唱情歌,于是人们就把这座山命名为山歌庄。山歌庄可是上天安排的一个月老!村里的很多夫妻都是因为在山上对唱山歌,唱着唱着,有了感觉,就一个带着一个回家过日子去了。村里的老人们,没有一个不是山歌高手,他们不但歌声嘹亮婉转,腔调九转十八弯,而且唱出来的山歌情意绵绵,意境回味无穷。比如有一首男生唱的山歌是这样的:大河涨水沙浪沙,河中鲤鱼摆尾巴;哪天得鱼来下酒,哪天得妹来当家。这时候女生就这样对唱:大河涨水浑嘟嘟,河中鲤鱼双双出,今天打鱼来下酒,明天和哥住一屋。你想,山歌都唱到这个份儿上了,对唱的人还会和别人纠缠吗?
上世纪末,人们的生活条件明显提高了,那个日出作日落息的年代已经悄然远逝。逢年过节,人们都喜欢窝在家里看电视、打麻将、推牌九。哪里还有心思上山唱山歌?再说,人们的感情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山歌上的交流了,自由婚姻的新风尚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发展着,恋爱求婚的方式已经花样百出,老掉牙的山歌对唱就被人们渐渐的淡忘了。
那是自然,山歌庄也被人们淡忘了。
但是,山歌庄依旧是山歌庄。
山歌庄上的高大树木,早已经被人们砍伐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山上,只有稀稀落落的矮树丛,这里一篷,那里一篷,在那矮树丛之间的空地上,长满了不知名字的野草和小花儿,引来蜂儿嗡嗡成韵,蝶儿翩翩起舞,倒也有些情趣。
被人们冷落的山歌庄,正恣意的萌发出它本该拥有的神韵,而能够体会到山歌庄之美的,非魏老幺和李雪莫属。两人常常相约于此,鱼水交欢,就算喊杀声震天响,也不会有人听得见,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总会肆无忌惮的脱光了所有的衣服,大开大合的在山顶肉搏,如入无人之境。
小时候的魏老幺和李雪,是最要好的朋友,跟其他故事里说的一样,他们正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魏老幺和李雪都是永富村的人,他们总是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上了山歌庄,魏老幺牵扯着自己裤子的橡皮筋,拉开一个大口子,让李雪看看他裤裆里的小鸟儿。李雪儿有时候很好奇,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小腹下,除了有一条小缝隙,愣是没有像魏老幺的那种小小鸟。两人就相互伸手进了对方的裤裆,把玩着。
时光如白驹过隙,伸手进裤裆把玩的年代已经过去。魏老幺开始长出了喉结,说话粗声粗气,两片薄薄的嘴皮上还钻出了细细的绒毛。李雪的身子也发生了变化,苗条的身材已经开始显山露水,一双有神的眼睛就像会说话一样,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了。
尽管如此,两人依旧保持着偷偷溜上山歌庄的习惯。
这天,魏老幺从家里的书桌抽屉里无意间翻到了一个骷髅状的塑料吊饰,哪儿来的呢?魏老幺想起了好多年前,自己的姐夫和自己姐姐谈婚的时候,就戴着这么一个,莫非是当时姐夫弄丢的吗?也许是,但也许又是姐姐觉得姐夫戴着这么个奇怪的东西,给人不好的感觉,所以把它没收了,然后就扔在了某个角落。或许后一种可能要大一些。不管三七二十一,魏老幺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骷髅挂饰,他将连着挂饰的红丝线拉了拉,然后就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魏老幺连忙站到镜子面前,看了看,十分满意!
魏老幺觉得,美好的东西一定要和心里最乐意的人一起分享。
于是,带着骷髅挂饰的魏老幺出了家门,沿着门前的马车路走了三分钟,李雪家的房子就在不远处了。魏老幺不想直接去李雪家,他一步跳进了路边的玉米地里,朝着李雪家的方向走了过去。
在离李雪家只有十几米远的玉米地里,魏老幺匍匐在地,呱呱呱,学起青蛙叫了起来,呱呱呱,呱呱呱,一连叫了三次,魏老幺就听到李雪家的门开了,出了门的李雪喊道:“妈,我要出去玩一会儿!”
李雪的妈妈在屋里问道:“大上午的,你去哪儿啊!”
李雪就说:“妈,我去逛逛,老师要我们明天背课文,可我还不会呢,我背会了课文,就回来了。”
李雪说这话的时候,其实已经离家门口已经好几米远了。
魏老幺从玉米地里爬起来,顺着反方向跑了一阵子,玉米秸秆就被推得东倒西歪的。魏老幺从玉米地里跳上马车路上来的时候,李雪也刚好走到了车路上,两人会心一笑,朝着山歌庄上遁去了。
山歌庄山顶,开着许多小花儿,小草儿把山顶染绿了,就想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绿毯子,而那些小花儿,把这个巨大的绿毯点缀得更加漂亮了。一跑到山顶,魏老幺就来了个前滚翻,然后整个身子就长长的躺在那里了。李雪奔跑过去,扯起地上的小草,洒在魏老幺的脖子上、脸上、肚子上!
等李雪挨着魏老幺坐下的时候,魏老幺就突然间坐了起来。
魏老幺说道:“雪儿,我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李雪问道。
魏老幺把外衣脱掉,薄薄的汗衫粘在身上,而他那刚刚从自家抽屉里翻出来的骷髅吊饰,就显得十分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