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郎摇头,道:“比狼恨,那是对别人,你们就不同了,养它四五个月,它跟你们亲着呢。”
大家这般聊着,温梦突然问道:“你刚才说警犬?是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词?”
花郎将那小狗放下,然后笑道:“警犬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狗,可以完成许多主人指示的命令,这个词在唐朝时候已经出现,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这里出现的警犬主要从事监视敌军的作用,不过我这条狗,经过我的训练,我要让他帮我进行搜寻以及抓捕犯人的作用。”
大家听了花郎的话之后,都觉得好生神奇,一条狗真多可以帮忙抓捕犯人吗,莫不是上次案件,那个农夫的狗发现了尸体,所以花郎才要想着养狗的吧?
大家虽然不解,却也并未多说其他,花郎想要训练警犬,那就训练好了,只好这狗不咬他们就行。
大家庭里又添了一员,温梦给它起名字叫小白。
对于小白,大家对它很是爱护,不几日它也就跟着大家厮混熟了,总是跟着大家的后面跑,肥肥的身子一摇一晃的,好生的可爱。
包拯和公孙策两人也经常来玩,看到小白之后也很是不解,已经很忙的花郎,怎么有时间养狗,听了花郎的解释之后,他们虽然不能够理解,可也不再有任何异议。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已经是深秋时节了,树上的叶子早已经落光,而小白,也从一个胖嘟嘟的狗狗长的有些魁梧了,那种可爱的样子不再,换而的是一种俾睨群雄的姿态,这姿态好生的威武,让众人对它更家的喜爱了,因为小白虽然高傲,可是却很温顺,很听话。
如此一来,大家倒有些庆幸当初花郎将小白抱回来了。
深秋的某一天,朝廷对各州县官员的考核结果终于颁发了下来,因为包拯等人救了傅卫,以及破获了鸳鸯大盗的案子,并且将张公公这个危险人物除去了,皇上对包拯是特别嘉许,不仅赏了不少钱财,而且还特地赐了包拯一青天匾额。
这可是大大的荣耀,不过包拯很清楚,他能够有这样的荣耀,花郎功不可没。
于是,在朝廷的人员离开之后,包拯立刻将花郎他们几人叫进县衙,说道:“如今已然深秋,皇上赏了包黑子我一些钱财,我们何不如拿这些钱财来好好游玩一番呢?”
一听到游玩,温梦立马兴奋的说道:“这个最好,我喜欢。”
于是在这样一个深秋时节,他们一行人打点好行装,出了天长县。
之所以要离开天长县,是因为天长县的景色他们早已经游览遍了,想要新鲜感,自然是要去外边了。
不过,虽然是去外边,时间却是不敢长的,一是因为包拯身为县令,必须随时处理百姓诉讼,所以不敢在外边耽搁太久,第二便是,深秋时节,天气变化无常,在外边久了会很不舒服。
所以他们的游玩时间是一天,早上出发,傍晚回来,而目的地则是天长县附近。
在天长县附近,有不少峡谷,山涧,自然景色很美,而且在这些山川之中,有不少的寺庙,这些都成为了他们欣赏的对象。
大家一路欢笑着离开了天长县,遇到美的景色,就停下来欣赏一番,若是有了雅兴,再吟诗词一首以赋兴,好不畅快。
( 大宋私家侦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