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时间紧迫的关系,包拯和段素兴以及花郎等人连夜赶往都城大理。《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春末的夜是宁静的,风吹来也是柔的,在这样的夜色下赶路也很不错。
他们一行人来到大理的时候城门已然关闭,不过因为段素兴是太子的关系,守城门的人还是将门给打开了,见大理国如此,包拯忍不住叹息一声,若在大宋,这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其实包拯又那里知道,大宋所谓的不允许只是表面,暗地里有钱有权又有势的人就算城门关上了还是照样能够进城。
他们进了都城,直接去了那个印刷徐云游记的店铺,此时店铺外有士兵把守,店铺老板被扣押在屋内,段素兴领人进去之后,里面的士兵进行了交接。
大家在亮如白昼的屋内坐下之后,段素兴让人将店铺老板押了来,这里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虽有几分书生气质,可此时看来这气质却已消磨殆尽,毕竟一个读书人若是做起生意来,那份读书人的气质早晚都会消失的。
此时店铺老板好像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他跪下之后不停的求饶,可是段素兴根本就不理他,段素兴望了一眼花郎,意思说你问,花郎明白,随即问道:“听说今天你们店铺出版了一份游记手札?”
店铺老板连连点头,道:“还没出版呢,出版是极其花费时间的,我们只是今天下午刚拓出了一本样本,刚拿到店面上让客人欣赏,我就被你们给抓起来了。”
店铺老板这么一说,花郎也顿时觉得有理,印刷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徐云被杀才不过两天,两天之内恐怕连排版都是问题。
知晓这些之后,花郎微微颔首,随后问道:“那本游记是谁给你们的?”
店铺老板摇摇头:“不知道啊,今天早上,一个陌生人来我店铺,给我看了这个,我见这游记记录的极其详细,文笔也不错,想着出版兴许能够赚钱,于是就把版权给卖下来了,花了我一百两银子呢,那人拿了钱就走,连这本书是谁写的都没说,不过这无关紧要,他既然不说,我随便起个笔名也就行了不是。”
“送手札来的人摸样你可记清?”
“记得记得,那人面目白净,留有胡须,额前留有头发,几乎挡了他半边脸。”
听了店铺老板的话之后,花郎他们几人的兴致顿时被打击下去了,因为此事再明显不过了,做这样打扮的人,肯定是化妆过了的,若按照这个样子查找那个人,恐怕是不能了。
这个时候,一名士兵将店铺做好的徐云游记样本拿了来,花郎接过之后仔细翻阅,发现上面记载的地方的确有值得一去的理由,而且描写那些美景所用的文笔也是极佳,这的确是一本很不错的游记,只是当花郎翻到最后的时候,却没有发现任何一点与蝴蝶泉以及羊角村有关的记载。
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花郎望着店铺老板问道:“徐云的游记手札记录的只有这些,你没有擅自删减?”